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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枣庄学院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0 点击数:

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学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10月20日—23日)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各单位必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二、学校检查(10月26日—27日)

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将深入各单位现场检查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学校。

三、材料报送

10月26日前,各单位将《2020年度XX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模板)》(附件3)、《教学实验室安全问题与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zzusyglzx@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关于鲁教高函〔2020〕16号.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

   附件3.2020年度XX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模板).docx

   附件4.教学实验室安全问题与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docx

实验室管理处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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