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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实验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负责拟定实施细则,做好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拟订实验室设置方案,统筹管理和协调实验室工作。

三、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开放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调研论证和审批工作,审定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进口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

五、负责实验教学维持经费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效益考核工作。

六、配合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绩效,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研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七、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

八、负责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基本状态信息数据库。

九、配合人事处,做好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登记、管理、核查、维护和使用效益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教学管理科(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修订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实验教学管理有关文件,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实验教学监督检查和过程监控,适时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检查、督导实验课程安排、实验教学计划落实、实验教学进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教学考试等与实验教学有关的专项检查活动。

四、负责拟定实验教学维持经费的分配方案和相关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五、负责实验教学档案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做好实验教学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负责实验教学基本状态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实验教学基本状态信息数据库和实验教学项目数据库。

七、配合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督促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改革创新项目的立项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及实验技术改革成果的统计和评优推荐工作。

八、监督、检查、指导在校大学生利用实验室开展第二课堂、毕业设计、SRT项目、自主创新、科技竞赛等实践训练项目,负责统计、分析和上报在校大学生利用实验室开展的实践创新项目和所取得的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九、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部)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修订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拟订实验室设置方案,组织论证、审定学校实验室的设置、命名、整合、改建、撤销等。

四、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及实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方案的申报、论证、审核和立项审批工作,组织签订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和责任书,定期开展立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中期检查、验收考核、绩效评估和结项考核工作。

五、负责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和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六、组织开展实验室管理工作检查评估,定期对实验室开放绩效、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实验维持费的使用效益等进行检查考核,协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使用管理、效益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基本状态信息数据库。负责实验室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八、配合人事处,做好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岗位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九、负责实验室管理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处领导督促检查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做好实验室管理处内部考勤、公章管理、来往公文处理、网站管理、办公用品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经费报销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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