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全面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4 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研究院所)、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9]8号)及学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和《枣庄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检查、逐项排查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十二方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所属所有实验室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与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按时完成如下具体工作:

1.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要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明确各实验室分室的性质,理清哪些是科研实验室、哪些是教学科研共用实验室、哪些是教学实验室,明确落实各实验室分室安全责任人。按照《枣庄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中数据填写本单位实验室分室和辅助用房的性质及其安全责任人;若表中统计数据不全或不准确,请标红修正。

3.逐级到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

4.全面排查本单位所属所有实验室安全风险、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5.完成各实验室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分类填写《枣庄学院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信息填写须详实准确,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信息档案,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公示上墙。

6.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落实制度上墙,做好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与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

各单位请于5月23日前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于5月23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以及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报送到实验室管理处。上报的纸质材料要求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电子版发送至zzusyglzx@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9]8号)

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附件5:《枣庄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6:《枣庄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7:《枣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8:《枣庄学院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4月23日

copyright@2007-2008 枣庄学院实验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山东枣庄市北安路1号 邮政编码:277160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