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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6 点击数:

枣庄学院

实验室管理处通

(2020)8号


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

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教学部、研究院):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雷电、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0〕18号)和2020年7月1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我校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责任。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无事故,各相关单位必须进一步提

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以暑假前安全检查为契机,立即对极端天气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及时发出预警,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力争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早解决,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迅速应对,准确化解,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

1. 切实做好防水、防雷工作。主要针对房屋是否漏雨、门窗锁具是否牢固、电路是否安全等问题重点做好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机房)地下室、一楼及顶层的雨季防水、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一楼实验室放假前应尽可能将可移动的仪器设备(尤其是用电设备)放到楼上或垫高,对不可移动的仪器设备请保证放在实验台上或采取防浸泡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受损;顶层漏雨难以一时修缮的房间内的相关仪器设备尽可能转移至楼下,顶层有漏雨迹象且仪器设备不能转移的请用塑料布等防水材料将仪器设备覆盖。顶层有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应切实做好防水工作,电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要做好防雷击工作。需要报修的尽快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修缮。同时,请各相关学院(教学部、研究院)强化分析研判,根据本单位实验室情况制定针对极端恶劣天气的防范应急预案。

2. 关注天气,做好防范举措。

相关单位及实验室负责人要随时关注气象预报,要在气象部门发布端恶劣天气或防汛等相关消息后,按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防范应急预案,迅速启动相关工作,提前做好防范,防患于未然。

   3. 加强巡查,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验室特点做好暑假期间尤其是极端恶劣天气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建立通讯网络,保证24小时通讯及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进行妥善处置。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 655289(手机小号)。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落实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做好极端天气多发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安全。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实验室管理处

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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