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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新校区拟建实验、实训场所需求面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3 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枣庄学院新校区概念性规划深化设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征求教学院部意见,确定新校区学科建设项目、公共建设项目具体分类及各单体建筑的具体使用功能、建筑面积等需求指标,为新校区深化设计单位提供详实的规划需求数据,请各学院、教学部,按照学校新校区“院系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总体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135466平方米的刚性指标要求,在上学期申报的实验室面积需求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论证,压实申报数据,要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制定本单位新校区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科研用房、实训用房、附属用房的深化设计要求。明确提出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科研用房、实训用房、附属用房的功能、数量、面积;明确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科研用房、实训用房及附属用房的管理模式、使用要求、未来3年发展需求等基础数据。

请各学院、教学部务必于下周二(9月26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新校区拟建实验、实训场所的需求面积等基础数据,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由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院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zzusyglzx@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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