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 > 正文

报送实验维持费的使用情况

作者: 时间:2007-12-16 点击数:

请接到通知的各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室的有关负责人于2007年12月13日之前将实验维持费的使用情况报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


copyright@2007-2008 枣庄学院实验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山东枣庄市北安路1号 邮政编码:277160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