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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厅【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22 点击数:

各学院(教学部)、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枣安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各学院(教学部)、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在本学期开学后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厅【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抓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要求,逐项排查、检查、落实各个“关注要点”,严查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实验室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精准施策,整改到位,狠抓落实,责任到人,全面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安全准入制度;要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应急演练;各类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配置要落实到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管理,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

请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厅【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等书面报告材料报送到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至zzusyglzx@163.com)。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的通知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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