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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作者: 时间:2007-09-16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7]2号),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深化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推进学科融合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现状及问题

“九五”、“十五”期间,学校加强了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1998年7月进行了一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基础课实验室一级管理体制,成立以分管校长直接领导的实验中心,统一管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四大基础课实验室,承担实验教学任务。2005年4月,鉴于本科院校一系多学科、多专业的特点以及专业实验室的逐渐扩大,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四大基础课实验室从原实验中心分离出来,分别归属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生物系、旅游与资源管理系管理。两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了我院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随着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和专业数量主要是本科专业数量的快速增多,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有:实验室设置比较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资源利用效率和投资效益不高的现象;实验教学内容分割,分散进行,缺乏系统性;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实验室开放不够,缺乏相应的措施和机制;实验室的环境及硬件设施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综合型、设计型、创新型实验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三、改革的目标

(一)合并、重组实验室,提高投资效益

改变实验室分散管理的状况,转变实验室专为某一课程或专业服务的观念,根据功能和学科特点进行合并重组,集中设置供多系科、多专业使用的实验教学中心,挖掘资源的潜力,减少重复投资。

(二)加大实验室的开放力度

通过建立实验教学中心,促进实验室的对内对外开放。利用开放的实验室作为第二课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验操作机会。为建立分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增开综合型、设计型、创新型实验创造条件,为学生设计、制作、发明、创造等创新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保障。

(三)全面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素质

通过定岗竞岗,优化实验技术人员队伍。通过学习、培训、引进高学历人员等措施,切实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工作,建设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

四、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一)管理体制

建立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院级实验教学中心,实行院系两级管理、统一教学安排、集中投入建设。

1、实验教学中心的设置。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目前设置四个院级实验教学中心,即: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实验教学中心可适时增加或调整。

2、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

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为院级实验教学中心,建制相对独立,分别由计算机科学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生命科学系管理,学院进行宏观指导、统筹规划。

各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教学需要设置专业实验室,具体方案由各系制定,报学院批准。系设置的专业实验室,由所在系负责规划和管理,专业实验室主任可由各专业负责人兼任。

(二)运行机制

1、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统筹安排、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资源。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从教学科研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实验教学、管理能力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中选聘,实行竞争上岗,学院聘任,并定期考核。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定编、定岗,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由实验教学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实验教师竞聘实验教学任务,实行流动管理。

2、教学运行机制:实验教学任课教师要积极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主动参与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中心向全院公布能开出的实验项目,开课专业,要为实验教学改革提供条件和良好服务。教师提前向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开课申请,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或在网上公开选课,任课教师按时到实验教学中心开课,并按要求对实验课单独进行考核。

3、经费投入机制:学院根据发展需要对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经费给予倾斜,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投入逐步制度化,在学院的指导和系的领导下,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统筹经费的分配、使用。随着学院整体改革的深化,在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经费投入机制和分配机制。

4、开放机制:实验教学中心计划内教学任务应服从总体教学计划安排。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中心应创造条件,创新管理方式,积极向学生、教师和社会开放,主动吸引学生参与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为学生设计、制作、发明、创造等提供条件。

(三)实验教学中心的主要任务

1、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1)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承担全院的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实验教学任务,承担全院有关专业的计算机辅助课程和计算机硬件实验教学任务,承担计算机科学系各专业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2)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承担全院的普通物理学实验教学任务,承担全院有关专业的电子和电气类实验教学任务,承担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各专业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3)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承担全院的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任务,承担化学化工系各专业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4)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承担全院的基础生物学实验教学任务,承担生命科学系各专业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2、提升实验教学理念,创新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实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效果。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成果研究,承担教学改革和技术改革项目。

3、建立网络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面向全省高校提供资源服务的网站和网络系统,不断丰富网络实验教学资源,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4、院级实验教学中心,应在学院的支持下,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不断创新,努力创建校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人员聘任

1、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1)院级实验教学中心设主任岗1个,为专业技术岗位,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聘任。负责制定实验教学中心的发展规划及岗位设置,统筹安排使用实验教学资源,组织协调实验教学,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及实验教学研究等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四个院级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可由四个相关系的一名副主任兼任,原四个系的实验室主任可分别担任四个实验教学中心的副主任。

(2)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的组织;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实验教学在促进学生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动手能力方面的工作和效果;教学研究成果等。

2、实验教学中心人员。

(1)中心人员由实验教师(含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两部分组成。人员结构、数量应合理,与学科建设及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实验教师(含专、兼职)人数与教学工作量相匹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根据中心承担的实验教学工作量核定。

(3)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

由各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岗位情况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学院成立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张良成院长任组长,曹胜强、曾宪明、李进京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章上泉、刘书银、张世军等同志组成。有关系成立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人员由各系确定。

(二)系领导应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领导,支持中心主任的工作;学院各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三)学院将逐步加大对实验教学中心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四)教师应积极参与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并将其在实验室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为对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体制改革 教学实验室 意见

枣庄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7年7月25日印发

校对:周磊 打印:王一萍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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