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07-10-20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成立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下设公共教学部)、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
学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同时,计算机系实验室、实验中心计算机中心、物理与电子工程系物理实验室、化学
化工系化学实验室、生命科学系生物实验室等五个实验室一并撤消。
四个实验教学中心为院级实验教学平台,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分别以计算机科学
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生命科学系管理为主。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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