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管理中心通知
枣实函〔2022〕15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研究院):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社会,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特开展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根据《枣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枣院政字〔2020〕94号)(附件1),开展本次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含软件)2022年度的使用情况。
二、考核内容
本次绩效考核工作采取二级单位自评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开发、样品测试、教学实验、论文实验、科研实验、日常管理、设备运行的可持续性等十一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中“第二条 考核内容及标准”。
三、考核评价结果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考核等级。总计加权得分≥90为优秀;90>得分≥75为良好;75>得分≥60为合格;得分<60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和考核办法
第一阶段,单位自评。时间:2022年12月2日--12月7日。
各单位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核专项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完成填报相关统计表格和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
所有数据均需有支撑材料,不得虚报。如:在实验室取得的成果、创新训练、科技竞赛、毕业设计、发表论文、专利的数目和获奖级别等,应有相应支撑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对校外开放服务(包括接受外界考察参观)的人时数、完成的实验项目数,应列出详细统计表;如有经济收益的,请标注金额数,并附有学校财务处证明或发票复印件。
第二阶段,校级考核。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0日。
组织校级考核专家组,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查、审核相关材料,全面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XX实验教学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评总结报告》(附件1)、《XX实验教学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3)、《枣庄学院大型仪器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zusysgl@163.com。
联系人:王浩;电 话:17863255289;
办公室:综合楼1910室(东)。
附件1.《枣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枣院政字〔2020〕94号).docx
附件2.XX实验教学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自评报告.docx
附件3.枣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docx
附件4.枣庄学院大型仪器绩效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5.枣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清单(2022).xlsx
实验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