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文件要求和发展规划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学校分类考核、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等重要的参评材料之一。请各学院、教学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实验教学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要按照各种相关统计表格填表要求认真、如实、准确填报,要做到数出有依、数出有据、依法统计,进一步增强数据统计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各学院、教学部要明确责任,加强对填报数据的审核,要确保各种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时上报。
2.因各种报表的数据有呼应关系,要严格按照各种报表填报说明和报表格式认真填报。各种报表数据要真实、准确、自洽。
3.报表中涉及的校内专业(大类)名称及代码、课程名称及课程号以教务处所提供的数据为准。
4.各种报表表格及填报说明的电子版,请到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信息公告栏下载。填报工作中,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王浩,联系电话:3786749,校内网小号:655289。
5.各种报表报送截止时间:
序号 |
内容 |
统计时限 |
报送截止时间 |
1 |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 |
截止2022年9月30日 |
9月26日 |
2 |
表1-7-2科研基地 |
截止2022年9月30日 |
9月26日 |
3 |
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 |
截止2022年9月30日 |
9月26日 |
4 |
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
截止2022年9月30日 |
9月26日 |
5 |
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
截止2022年9月30日 |
9月26日 |
6 |
表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截止2022年9月30日 |
9月26日 |
7 |
表5-1-3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
2021-2022学年度 |
10月7日 |
8 |
师范-4师范类专业教学设施 |
截止2022年9月30日 |
10月7日 |
6.因本次实验教学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急,请各学院、教学部尽早填报相关表格,并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填好后的各种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zusysgl@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