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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2025年实验类项目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22 点击数:

实验管理中心通知

枣实函〔202209


关于申报2023-2025年实验类项目库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教学部):

根据《枣庄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促进实验室建设更好地支撑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需要,遴选储备好各学院必要、急需和重点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地谋划好学校实验室建设资源投入,现启动2023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的遴选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项目申报要重点围绕中央及省级专项、学校硕士授予点建设、学校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新校区建设等项目进行申报。

二、建设指导原则:

1.教学优先。项目建设要优先满足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打造高质量教学科研创新平台。

2.提倡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申报单位要充分调研所在校区同类实验室建设情况,统筹规划。要优先申报资源共享度高、使用率高、师生受益面广、投资效益高的项目。

3.实事求是。项目建设要结合学校财力、实验用房、新校区建设、实验技术队伍和管理水平等现状,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确定项目预算金额。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是学校制定年度或跨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项目申报。

2.强化项目论证。申报单位申报的每一个项目都要进行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论证。《项目库管理办法》中明确的6类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本次申报。为保证项目论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保留调研报告、论证会场影像资料、论证会议纪要、参会人员及专家签到表等备查。

3.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立项依据、实施和论证方案、支出预算内容、绩效目标等要详细明确,实施条件可行;申报材料要全面、准确、完整;项目论证要科学、充分,有较好的绩效预期;项目实施地点要具体到***室;项目申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或三年累计50万元以上)。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教学部)于2022723日之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需报送的材料有:

XX学院2023-202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汇总表》(按重点项目先后汇总排序)、《枣庄学院项目申请书》、《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表》和《2023年预算项目申报表》。表格见附件(2023-2025年实验类项目库申报材料.zip)。

报送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sysgl@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实验管理中心(综合楼1910室(东))。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3786749

 

 

 

 实验管理中心

2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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